部门简介

综合事务

请联系宣传部办理。如需发送电子版工作函件和材料,可发送到邮箱:xcb@oa.czu.cn

宣传部各科室与下属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科室与下属单位办公电话办公地点
部 长88510041文新楼511
副部长88510042文新楼515
理论教育科88510043文新楼513
新闻宣传科88510043文新楼513
新媒体管理科88510042文新楼515

 


宣传橱窗事务

申报选题→本单位审核→联系宣传部,确定宣传栏,取得橱窗尺寸→制作小样→宣传部审核(重要稿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制作→展出。

摄影事务

提交由本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工作函件或申请材料联系宣传部办理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横幅宣传

草拟横幅内容→本单位审核→宣传部审核并确定地点、尺寸→制作(学生活动向院团委申报)→悬挂在指定地点→过期拆除

校外新闻单位进校采访、拍摄

校外媒体人员带上记者证、采访证、单位介绍信或工作函件及有关材料(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联系宣传部办理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

校外人员进校开办讲座、报告

相关邀请单位提交本单位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的工作函件或申请材料到宣传部审核办理由部领导签字同意并备案→重要讲座、报告由宣传部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对外宣传

1.投稿:撰写稿件→本单位审核→宣传部审核(盖章)→向社会媒体投稿→发表后将原件报宣传部→在新闻网“媒体常工”刊出;

2.邀请新闻单位采访:提供活动的相关资料→撰写新闻通稿→宣传部审核(重要稿件由分管校领导审核)→邀请新闻单位记者→发表后将原件或证明报党委宣传部。

网络新闻、院报新闻

撰写稿件(注明单位、作品)→本单位审核→上传xcb@oa.czu.cn(或经校园网站群系统推送)→网络新闻联系网络编辑(院报新闻联系院报编辑)→编辑→宣传部审核(重要稿件由分管校领导签发)→发表。

网站登记

填写网站登记表→本单位审核→宣传部审核→自行制作(或委托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制作)→本单位确认签字→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上传

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

全校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内容由宣传部负责提前在宣传部部门网站“理论学习”专栏中挂出→各基层党组织遵照计划安排,到宣传部领取相关学习材料并组织学习→宣传部负责对学习情况进行年终考评

申办校内报刊

说明:

1.主办单位书面申请包括书面报告1份,填写办刊表格2份(表格到宣传部领取)。

2.主管部门的意见应有主管部处的意见。全校性学生组织申办报刊应有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其他学生报刊应有所在单位领导签署的意见。

3.报刊年检事宜按宣传部通知办理。

校内报刊变动有关内容

说明:

1.主办单位变动报刊有关内容,指包括办刊宗旨、刊名、刊期、主办单位、页码、定价等相关内容,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4份。

2.由国家、教育部、江苏省管辖的学校报刊变动有关内容,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监督投诉

如对宣传部或部门工作人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宣传部服务监督电话13511678656或邮箱minzm@czu.cn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