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2-11-21浏览次数:29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校党委决定于20221122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宣讲团团长、市委书记陈金虎作宣讲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21122日(星期二)下午2:30

地点:辽河路校区文化艺术中心礼堂

二、主持人

校党委书记  汤正华

三、参加对象

1.全体校领导

2.全体中层干部(含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3.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

4.“青马工程”学生代表

四、会议议程

1.省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宣讲团团长、市委书记陈金虎同志作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

2.宣讲结束后与师生代表互动交流。

五、有关要求

1.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戴好口罩,党员佩戴党徽,并作好笔记。

2.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认真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由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书记严格把关后,于1121日中午12点前以口头形式向党委宣传部报备,近日提交书面请假条,联系人:印富贵,电话:88510042

 

 

党委宣传部   

20221121